1.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表示查封之建物為債務人自用。建物內有部份壁癌,有飼養寵物狗,三 樓地板散落寵物狗排泄物。拍定後建物連同其基地(637-6地號土地)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 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2.
637-21地號土地為私設道路使用,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 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六、637-21地號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就共有之土地行使優先承買權。
5.
建號162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 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 地之相關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