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英20663

高雄市桃源區復興段7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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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5 ~ 2024/06/2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9.2
保證金:
67.9
總坪數:
15,944.8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15,944.8 坪
總現值:
527.1 萬
拍後增值:
187.9 萬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桃源區 復興段 77地號,面積 52,710 m2,持分 1/1,339.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7,總底價 530萬,保證金 106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2拍,2024/1/10,總底價 424萬,保證金 84.8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3拍,2024/2/21,總底價 339.2萬,保證金 67.9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如備註。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本件土地於民國112年9月2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依航照圖顯示目前土地上為果樹與雜林;依前次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 14580號就同樣標的之拍賣條件所載:「本件標的土地於110年10月20日查 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7地號土地上部分為雜樹林、 部分種植果樹,有工寮乙座且臨產業道路,另有兩座墳墓。又債權人於110 年12月8日具狀陳報稱:債務人向其切結並未將系爭土地出租或出借他人使 用。另據鑑價報告所載:77地號土地上為雜木林,部分為產業道路,部分 為有開墾種植芒果另有數座墳墓座落。」,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 行查明。六、77地號土地上農作物收取權人,如就該77地號土地有土地法第107條、民法 第460條之1所定之優先購買權者,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 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 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5.
本件標的土地上之地上物(含果樹)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桃源區 復興段 77地號
52,710 m2 × (1/1) × 100 元 - 339.2 萬元
= 187.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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