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恭17897一

高雄市大樹區九曲段536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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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0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2
保證金:
1.1
總坪數:
2.3
坪單價:
2.2萬/坪
持分地坪:
2.3 坪
總現值:
16.9 萬
拍後增值:
1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九曲段 536地號,面積 71.2 m2,持分 1/10,4.7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大樹區 九曲段 546地號,面積 6 m2,持分 1/10,0.5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5)
1拍,2023/12/6,總底價 9.7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2拍,2024/1/10,總底價 7.9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3拍,2024/2/21,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應買,2024/2/29~2024/5/28,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2.7萬/坪,停拍
停拍,2024/3/11,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本件土地於民國112年6月13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編號1土地為高雄 市大樹區九大路472巷道路用地,編號2土地為九大路與九曲路交叉路口之空地、水溝;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trial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 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trial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trial
5.
本件如債務人未trial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之 價金扣除土地增值稅後足敷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 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請投標人注意。
6.
投trial華民國113年4月10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特別拍賣)。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九曲段 536地號
71.2 m2 × (1/10) × 21,800 元 - 4.7 萬元
= 10.8萬元
2.
高雄市 大樹區 九曲段 546地號
6 m2 × (1/10) × 23,200 元 - 0.5 萬元
= 0.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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