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辛42944

彰化縣埤頭鄉光華段286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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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7
保證金:
6.2
總坪數:
46.5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46.5 坪
總現值:
56.9 萬
拍後增值:
26.2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埤頭鄉 光華段 286地號,面積 3,975 m2,持分 1/36,21.5 萬
2.
彰化縣 埤頭鄉 光華段 287地號,面積 1,562 m2,持分 1/36,9.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2/14,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2拍,2024/1/11,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3拍,2024/2/22,總底價 38.4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上有數座三合院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據債權 人代理人稱本件土地由共有人占有使用。本件土地上建物及地上物均非本件拍 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及實際占用面積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 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 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 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 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或拍定 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共有人一併承買時,共有人僅得就共有部分 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定人或承受人買受。
3.
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 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埤頭鄉 光華段 286地號
3,975 m2 × (1/36) × 3,700 元 - 21.5 萬元
= 19.3萬元
2.
彰化縣 埤頭鄉 光華段 287地號
1,562 m2 × (1/36) × 3,700 元 - 9.2 萬元
= 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4
2拍 不點交
4.7 坪 / 1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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