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2利441一

嘉義縣太保市嘉新段686-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得標 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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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2 ~ 2024/06/2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
保證金:
104.4
總坪數:
2.6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2.6 坪
總現值:
16.1 萬
拍後增值:
1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機關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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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太保市 嘉新段 686-3地號,面積 237.4 m2,持分 1/28,5 萬
(機關用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7,總底價 7.7萬,保證金 104.4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6.2萬,保證金 104.4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5萬,保證金 104.4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分2標拍賣,為各標內之標的物則合併拍賣(分別標價,合併計算)。 本件依各標順序開標,如拍賣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人之債權總額、土地 增值稅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予拍定, 如有拍定,本院就後順序標,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得事先或於開標前到 場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2.
拍賣之不動產查封(履勘)時,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所指686-3地號土地上 有鐵皮屋(門牌號碼太保市中山路一段440號,經查稅籍非登記為債務 人)。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與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出借,無 分管契約;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 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據鑑價報告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本件土 地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惟實際使用分區情形及有 無變更,請投標人於投標前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撤銷 拍定。
4.
拍賣之土地上有所有權人不明之建物(數間),不在拍賣之範圍,占用土 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且建物占用土地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例如海砂屋、輻射屋、凶宅、漏水、地震受創、墳墓、窪地 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太保市 嘉新段 686-3地號
237.4 m2 × (1/28) × 18,980 元 - 5 萬元
= 1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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