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土地無他項權利設定,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住1─2。
2.
據查封筆錄地政人員稱及現況照片,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執行標的為東勢路二段480巷32弄1號房屋前方之水泥及雜草空地;據鑑價報告記載,執行標的約500公尺內有豐原區第六公墓。
3.
本件拍賣土地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4.
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陸萬柒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