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2雲金職雨417

雲林縣水林鄉蕃薯段1638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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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2
保證金:
2.7
總坪數:
58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58 坪
總現值:
34.5 萬
拍後增值:
21.3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1638地號,面積 1,217 m2,持分 1/48,2.4 萬
2.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1639地號,面積 1,954 m2,持分 1/24,2.6 萬
3.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1655地號,面積 679 m2,持分 1/48,1.4 萬
4.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1656地號,面積 3,773 m2,持分 3/160,6.8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2/6,總底價 25.1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3/12/27,總底價 20.2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4/1/17,總底價 16.3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應買,2024/1/26~2024/4/25,總底價 16.3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1638地號土地為巷道及數棟建物坐落,1639地號土地為空地、雜樹,1655地號土地為空地、巷道及數棟建物坐落,1656地號土地為空地及三合院坐落。1639地號土地假扣押筆錄記載有低窪水池,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均有多棟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
拍賣標的1639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3.
本標土地1639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六、1639耕地拍賣時: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法107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請主張權利之人速提出資料供執行法院審核。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物)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請主張權利之人速提出資料供執行法院審核。
5.
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皆無優先承買權。
6.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7.
共有人僅得就其共有之土地主張優先承買。如對數筆土地均有共有關係,應就全部共有之數筆土地一併承買,不可只擇其中一筆或部分標的承買。
8.
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剩餘標的不得拒絕承買。
土地增值 (4)
1.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1638地號
1,217 m2 × (1/48) × 1,800 元 - 2.4 萬元
= 2.2萬元
2.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1639地號
1,954 m2 × (1/24) × 1,800 元 - 2.6 萬元
= 12.1萬元
3.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1655地號
679 m2 × (1/48) × 1,800 元 - 1.4 萬元
= 1.1萬元
4.
雲林縣 水林鄉 蕃薯段 1656地號
3,773 m2 × (3/160) × 1,800 元 - 6.8 萬元
= 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特拍 不點交
10.2 坪 / 4.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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