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2雲金職日443一

雲林縣斗南鎮新崙段17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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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26 ~ 2024/04/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8
保證金:
13
總坪數:
45.9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45.9 坪
總現值:
91.1 萬
拍後增值:
26.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斗南鎮 新崙段 179地號,面積 4,554.4 m2,持分 1/30,64.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2/6,總底價 101.1萬,保證金 20.3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2拍,2023/12/27,總底價 80.9萬,保證金 16.2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3拍,2024/1/17,總底價 64.8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79地號土地上為數棟建物及空地。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拾肆萬捌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5.
第426條之
6.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無他項權利。
8.
本件拍賣分為2標,其中1標或數標賣得之價金已足清償本案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案債權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斗南鎮 新崙段 179地號
4,554.4 m2 × (1/30) × 6,000 元 - 64.8 萬元
= 2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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