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2年10月12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大湖鄉義 和西段
2.
211地號土地為雜木林,無路可達;139地號土地部分雜草,部 分整地待耕作,另其上有一個鐵皮工寮;171地號土地上為雜木林,部分為 整地待耕作,部分為水泥路,土地上另有1個水塔、1座墳墓、一個三合院 房屋(門牌號碼為大湖鄉義和村淋漓坪95號)坐落。
3.
112年10月25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
4.
139地號土地相鄰,137 地號土地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139地號土地上為休耕中的草莓園、雜草 地及1棟1層鐵皮建物。鐵皮建物作工具間使用,草莓園為賴俊偉先生跟地 主廖月圍小姐承租。賴俊偉先生稱1年1租,每年
5.
8月換約,不方便透露 租金多少,鐵皮建物亦為出租人有,目前承租作為工寮使用。171地號土地 上有1棟三合院、水泥道路、雜木林、1座墳墓、些許休耕中的草莓園及1座 水塔。其中三合院門牌為「大湖鄉義和村淋漓坪95號」,據賴俊偉先生稱 使用居住人為屋主廖月圍小姐,而草莓園為賴俊偉先生承租、種植。
6.
依本件17trial登記謄本地上建物建號欄記載:共1棟。請應買人查 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7.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有 無分管約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