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服55740

高雄市燕巢區北角宿段40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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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1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4.4
保證金:
36.9
總坪數:
32.7
坪單價:
5.6萬/坪
持分地坪:
32.7 坪
總現值:
67.1 萬
拍後增值:
-11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燕巢區 北角宿段 404地號,面積 660.6 m2,持分 1/7,16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燕巢區 北角宿段 406地號,面積 69.2 m2,持分 1/5,15.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2/19,總底價 360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2拍,2024/1/23,總底價 288萬,保證金 57.6萬,坪單價 8.8萬/坪,流標
3拍,2024/3/19,總底價 230.4萬,保證金 46.1萬,坪單價 7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6~2024/6/25,總底價 230.4萬,保證金 46.1萬,坪單價 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民國112年10月6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04地號上有門牌號碼角宿路35 號、35-2號房屋坐落;406地號為角宿落11巷之巷道。依地籍圖所示,404地號尚有角宿路35之3號房屋坐落,部分為無名巷道。406地號位於角宿路11巷轉進 404地號之巷道。
2.
無他項權利設定。
3.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土地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本件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
4.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5.
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惟其主張優先承買權,須就本件 標的一併行使。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 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本件拍賣土地均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 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7.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燕巢區 北角宿段 404地號
660.6 m2 × (1/7) × 6,200 元 - 169 萬元
= -110.5萬元
2.
高雄市 燕巢區 北角宿段 406地號
69.2 m2 × (1/5) × 6,200 元 - 15.4 萬元
= -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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