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意81353甲

臺南市大內區二重溪段529-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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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9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6
保證金:
6.8
總坪數:
320.1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320.1 坪
總現值:
85.7 萬
拍後增值:
5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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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二重溪段 529-5地號,面積 8,465 m2,持分 1/8,33.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2/26,總底價 65.6萬,保證金 13.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1/16,總底價 52.5萬,保證金 10.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2/27,總底價 42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應買,2024/2/29~2024/5/28,總底價 42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2年8月22日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拍賣土地現種植香蕉,占有權源不 明,債權人僅就債務人土地持份為查封拍賣。又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標的土 地現為雜草、雜樹,部分土地整地中,部分土地做水泥路面產業道路使用。惟 實際使用情形及作物占用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 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 三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 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如投標人或承受人係屬該條 例所稱之私法人,需檢附或於開標前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 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 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六、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第二次拍賣底價。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二重溪段 529-5地號
8,465 m2 × (1/8) × 810 元 - 33.6 萬元
= 5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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