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軒42889乙

桃園市楊梅區高上段75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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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15 ~ 2024/06/1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8
保證金:
1.2
總坪數:
4.6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4.6 坪
總現值:
5 萬
拍後增值:
-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施詔峰
施詔峰
法拍專員
經紀業:復基有限公司
地 址: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2巷47-1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楊梅區 高上段 75地號,面積 844.4 m2,持分 1/56,5.8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3/12/21,總底價 8.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4/1/25,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據查封筆錄記載,該標的物目前為石頭道路。
2.
本件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其上是否有建物、或有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 物座落,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於 應買前應自行前往查看。拍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由,聲 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如有上開建物及工作物或其他座落於土地上之 物,均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5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應買意思表示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出時間先 後者,則以抽籤決定其得買受之人。)
4.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 第2 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5.
本件標的物目前似有做為道路使用,是否有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 用地役關係,投標人應自行查明,且拍定後不得以此向法院爭執或請求撤 銷拍定。
6.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 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7.
本院業將查詢所得之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之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 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 事而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 得上限制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 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8.
網路公告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 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9.
本件標的物按甲、乙標別順序拍賣,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 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 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依職權選擇撤銷超額標別之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楊梅區 高上段 75地號
844.4 m2 × (1/56) × 3,300 元 - 5.8 萬元
= -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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