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癸31494

雲林縣莿桐鄉大埔尾段5416-7地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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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3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
保證金:
0.9
總坪數:
30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30 坪
總現值:
53.6 萬
拍後增值:
49.1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莿桐鄉 大埔尾段 5416-7地號,面積 165 m2,持分 1128/4000,2.1 萬
2.
雲林縣 莿桐鄉 大埔尾段 5416-21地號,面積 211 m2,持分 1/4,2.4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0,總底價 8.5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4/1/31,總底價 6.8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3/6,總底價 5.5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應買,2024/3/13~2024/6/12,總底價 5.5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均為既成道路。依空照圖 顯示,土地上有無建物坐落,尚須鑑界。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 點交。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 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 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
3.
依雲林縣莿桐鄉公所函文,經查5416地號土地已為
4.
莿營使字第97號使 用執照之建築基地,故5416-
5.
5416-2已被套繪管制為前述使用執照之法 定空地。六、他項權利:無。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莿桐鄉 大埔尾段 5416-7地號
165 m2 × (1128/4000) × 5,400 元 - 2.1 萬元
= 23萬元
2.
雲林縣 莿桐鄉 大埔尾段 5416-21地號
211 m2 × (1/4) × 5,400 元 - 2.4 萬元
= 2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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