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2屏金職酉432

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3之7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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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2/5 ~ 2024/05/04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46.8
保證金:
9.4
總坪數:
10.3
坪單價:
4.6萬/坪
持分地坪:
8.8 坪
公告建坪:
10.3 坪
總現值:
11.9 萬
拍後增值:
-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增建坪:
10.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東港鎮 大潭新庄段 825地號,面積 86.8 m2,持分 1/3,18.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3之7號,建號 132,持分 1/3,28.2 萬
一層:40.01 二層:51.09 騎樓:10.80 合計:101.9 (店舖,住宅,鋼筋混凝土造,2層)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2/20,總底價 73萬,保證金 14.6萬,坪單價 7.1萬/坪,流標
2拍,2024/1/10,總底價 58.4萬,保證金 11.7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3拍,2024/1/31,總底價 46.8萬,保證金 9.4萬,坪單價 4.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肆拾陸萬捌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抵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4.
土地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六、本件拍賣標的132建號建物,其中部分建物係增建,拍定後就該增建部分,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惟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承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神,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意。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6.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東港鎮 大潭新庄段 825地號
86.8 m2 × (1/3) × 4,100 元 - 18.6 萬元
= -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3拍 不點交
46.2 坪 / 134.4 萬
2024/5/21
特拍 不點交
33.9 坪 / 4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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