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2助如5201一

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段尖山湖小段109-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16
  • 75 點閱
  • 0 列管
  • 2024/3/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5 ~ 2024/06/2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6
保證金:
24
總坪數:
469.1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469.1 坪
總現值:
107.2 萬
拍後增值:
-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先生
陳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4法拍網/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北市 石門區 老梅段尖山湖小段 109-2地號,面積 310 m2,持分 1/4,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石門區 老梅段尖山湖小段 109-5地號,面積 5,403 m2,持分 1/4,98 萬
(國家公園區 )
3.
新北市 石門區 老梅段尖山湖小段 111地號,面積 490 m2,持分 1/4,10 萬
(國家公園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0,總底價 178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144萬,保證金 29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4/3/20,總底價 116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7)
1.
本件拍賣109之
2.
109之
3.
111地號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 分,拍定後不點交。
4.
112年6月28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09之2地號土地目視所 及為梯田;109之5地號一部分為道路用地,一部分為梯田;111地號上座落 門牌號碼為新北市石門區尖山
5.
16之1號建物。土地上之建物、作物非本 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收取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共有人間有 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 查明注意。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 量結果為準。
6.
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標價,合併應買。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1,160,000元。
8.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 開標之順序。
9.
優先承買權:
10.
109之
11.
109之
12.
111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 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 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 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13.
111地號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 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
14.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六、109之2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第 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15.
無抵押權登記。
16.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17.
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自中華民國113年3月25日起至113年6月24日止)。
土地增值 (3)
1.
新北市 石門區 老梅段尖山湖小段 109-2地號
310 m2 × (1/4) × 910 元 - 8 萬元
= -0.9萬元
2.
新北市 石門區 老梅段尖山湖小段 109-5地號
5,403 m2 × (1/4) × 680 元 - 98 萬元
= -6.1萬元
3.
新北市 石門區 老梅段尖山湖小段 111地號
490 m2 × (1/4) × 680 元 - 10 萬元
= -1.7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新北市石門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