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2曾27188

新竹縣竹東鎮自由街120巷11號6樓之3

應買 部分點交 待拍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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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19 ~ 2024/04/18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700
保證金:
140
總坪數:
34
坪單價:
20.6萬/坪
持分地坪:
4.5 坪
公告建坪:
34 坪
總現值:
32.8 萬
拍後增值:
-297.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一
主建坪:
13.8 坪
增建坪:
20.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1層
no
no
法拍專員
經紀業:no
地 址:苗栗市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重光段 157地號,面積 10,425.2 m2,持分 143/100000,330 萬
(住一 )
建物 (2)
1.
新竹縣竹東鎮自由街120巷11號6樓之3,建號 1120,持分 1/1,330 萬
6層:58.87合計:58.87 陽台7.66,雨遮0.21,含共有部分1518、1519、1520、1526建號,及一切附屬建物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11層)
2.
新竹縣竹東鎮自由街120巷11號6樓之3,建號 暫編1815,持分 1/1,40 萬
第六層夾層:45.65合計:45.65 (住家用、木造、11層)
拍賣紀錄 (1)
1拍,2024/1/10,總底價 700萬,保證金 140萬,坪單價 2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物業人員在場稱,拍賣之房屋為債務人及其家人自住使用,有 增建,無其他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另據前案拍賣公告記載,拍賣之不動產無車位。經本院囑託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訪查後,其回函稱經查訪未遇,依電話訪查結果查得拍賣之房屋為債 務人及其家屬自行使用,無火災及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本件係拍賣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 區分所有建物,拍定後建物專有部分按現況點交,其餘部分(含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基 地)均不點交。
2.
本件第一拍係依債權人指定之底價拍賣。
3.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六、拍賣之不動產為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共 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 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如 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
5.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 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 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6.
依本院調查結果,並無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證。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重光段 157地號
10,425.2 m2 × (143/100000) × 22,010 元 - 330 萬元
= -29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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