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莊59756

彰化縣埔心鄉瓦窯南段52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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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9
保證金:
3.6
總坪數:
10.7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10.7 坪
總現值:
18.5 萬
拍後增值:
0.5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埔心鄉 瓦窯南段 527地號,面積 111.8 m2,持分 1/9,10.2 萬
2.
彰化縣 溪湖鎮 中東段 893地號,面積 207.4 m2,持分 1/9,7.7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9,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3.3萬/坪,流標
2拍,2024/2/20,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3拍,2024/3/19,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6~2024/6/25,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2)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均臨路,其上部分為建物占用,部分為空地,建物占用基地之法律 關係不明,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 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 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六、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 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 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埔心鄉 瓦窯南段 527地號
111.8 m2 × (1/9) × 6,700 元 - 10.2 萬元
= -1.9萬元
2.
彰化縣 溪湖鎮 中東段 893地號
207.4 m2 × (1/9) × 4,400 元 - 7.7 萬元
= 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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