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2儉27555乙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東勢格小段3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7.7
  • 58 點閱
  • 0 列管
  • 2024/3/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7
保證金:
1.6
總坪數:
27.1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7.1 坪
總現值:
3.9 萬
拍後增值:
-3.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森林區 農牧用地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平溪區 石底段東勢格小段 34地號,面積 2,688 m2,持分 1/30,7.7 萬
(森林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9,總底價 12.3萬,保證金 2.5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4/2/6,總底價 10.5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4/3/5,總底價 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應買,2024/3/15~2024/6/14,總底價 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2)
1.
本院於民國112年10月25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至現場履勘。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略稱:「系爭34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 市平溪區東勢格4號之1建物東方約110米,部分土地為農路,有貨櫃部分占 用其上。」等語。
2.
本件乙標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 不點交。倘非土地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 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 有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 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 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 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平溪區 石底段東勢格小段 34地號
2,688 m2 × (1/30) × 440 元 - 7.7 萬元
= -3.8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新北市平溪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