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戊54682

彰化縣埤頭鄉崙腳段7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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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2/26 ~ 2024/05/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
保證金:
1.2
總坪數:
14.9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4.9 坪
總現值:
8.9 萬
拍後增值:
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埤頭鄉 崙腳段 75地號,面積 75.2 m2,持分 500/6000,1 萬
2.
彰化縣 埤頭鄉 崙腳段 76地號,面積 423.5 m2,持分 500/6000,4.1 萬
3.
彰化縣 埤頭鄉 崙腳段 77地號,面積 230.3 m2,持分 200/6000,0.9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2/27,總底價 9.3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4/1/17,總底價 7.4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3拍,2024/2/21,總底價 6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編號1土地為農田,與鄰地(74地號,非拍賣標的)混合使 用;編號2土地為水溝、道路;編號3土地為道路。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債務人共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尚無債務人有現實占 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編號1土地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編號2土地特定 農業區交通用地,編號3土地為特定農業區水利用地。
4.
土地共有人應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但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 標的讓由聲明人一併承買,該聲明人僅得就其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 歸拍定人買受(多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其中一筆土地行使購買權之共有人 有前開不同意情形亦同)。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埤頭鄉 崙腳段 75地號
75.2 m2 × (500/6000) × 1,800 元 - 1 萬元
= 0.2萬元
2.
彰化縣 埤頭鄉 崙腳段 76地號
423.5 m2 × (500/6000) × 1,800 元 - 4.1 萬元
= 2.3萬元
3.
彰化縣 埤頭鄉 崙腳段 77地號
230.3 m2 × (200/6000) × 1,800 元 - 0.9 萬元
= 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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