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2秋16136

新北市汐止區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18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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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9 ~ 2024/06/2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9
保證金:
12
總坪數:
13
坪單價:
4.5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總現值:
17.2 萬
拍後增值:
-41.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吳宜旋
吳宜旋
法拍專員
經紀業:百家亞太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僑路27-1號8樓-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 187地號,面積 752 m2,持分 8/140,5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1,總底價 91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7萬/坪,流標
2拍,2024/2/22,總底價 73萬,保證金 14.6萬,坪單價 5.6萬/坪,流標
3拍,2024/3/21,總底價 59萬,保證金 11.8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2年7月14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87地號土地係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2段500號建物附近,537479電桿向西南方約150公尺處, 部分係雜木林,部分其上有鐵皮屋,但已無路可達等語,上開鐵皮屋所有人 及占用土地權源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 自行查明注意。
2.
以上不動產公告應買。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590,000元。
4.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 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
5.
無抵押權登記;地上權登記拍定後不塗銷。 六、本件標的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6.
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113年3月29日起至113年6月28日)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石硿子段石硿子小段 187地號
752 m2 × (8/140) × 4,000 元 - 59 萬元
= -4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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