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2正84663一

新北市石碇區排寮段番子坑小段1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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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2 ~ 2024/07/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8
保證金:
7.8
總坪數:
14.4
坪單價:
2.7萬/坪
持分地坪:
14.4 坪
總現值:
6.4 萬
拍後增值:
-3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先生
陳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4法拍網/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石碇區 排寮段番子坑小段 16地號,面積 1,566 m2,持分 1/60,21.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石碇區 排寮段番子坑小段 20地號,面積 1,040 m2,持分 1/48,17.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6,總底價 60.6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2拍,2024/2/27,總底價 48.5萬,保證金 9.7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3拍,2024/3/26,總底價 38.8萬,保證金 7.8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拍賣標的16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石碇區番子坑燈 桿編號562090號北方約40公尺處,有步道可達,其上為雜木林地及河道; 標的20地號土地位於石碇區番子坑燈桿編號562090號西北方約65公尺處, 無路可達,其上為雜木林地。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請投標人 注意。
2.
本件拍賣標的
3.
20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按農業發展條例 第3條第11點規定,該地為耕地,次按同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 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 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 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 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 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 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 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5.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6.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應買。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388,000元。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石碇區 排寮段番子坑小段 16地號
1,566 m2 × (1/60) × 1,309 元 - 21.2 萬元
= -17.8萬元
2.
新北市 石碇區 排寮段番子坑小段 20地號
1,040 m2 × (1/48) × 1,398 元 - 17.6 萬元
= -1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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