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 112庚11730丙

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段72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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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4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7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105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105 坪
總現值:
62.5 萬
拍後增值:
-1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101代書
101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1代書
地 址:羅東鎮中山西街202之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宜蘭縣 壯圍鄉 新南段 720地號,面積 1,389 m2,持分 1/4,77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1/17,總底價 95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85.5萬,保證金 17.1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5)
1.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丁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不動產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 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2.
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 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由本院決定,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 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 亦得撤銷。
3.
本件執行標的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 交。
4.
本件執行標的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5.
本件執行標的土地之水稻種植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1條等規定,有 優先承買權。
6.
本件執行標的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 現耕之他共有人。C.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執行標的所屬土地,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 用上或其他限制,不得於拍定後持該等限制事由向本院聲明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 本件投標。
7.
本件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 訊,以資參酌評估。
8.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丁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不動產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 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9.
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 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由本院決定,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 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 亦得撤銷。
10.
本件執行標的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 交。
11.
本件執行標的720地號之土地現種植水稻,種植權源不明。其最確切之標的物現況,仍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五 、
12.
本件執行標的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13.
本件執行標的土地之水稻種植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trial第460-1條等規定,有 優先承買權。
14.
本件執行標的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 現耕之他共有人。C.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執行標的所屬土地,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 用上或其他限制,不得於拍定後持該等限制事由向本院聲明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 本件投標。
15.
本件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 訊,以資參酌評估。
土地增值 (1)
1.
宜蘭縣 壯圍鄉 新南段 720地號
1,389 m2 × (1/4) × 1,800 元 - 77 萬元
= -1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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