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83─6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前開三筆土地相鄰,部分土地現為道路供公眾通行使用,另土地上有短期作物及數棟建物占用,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並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
7.
83─6地號土地經查領有雲林縣二崙鄉公所核發之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築物證明書,使用處分上是否受相關法規限制,應買人應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10.
83─6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3.
83─6地號土地,該土地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就得標人共有之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公司或法院定期通知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本標別拍賣之
15.
83─6地號土地共有人優先承購共有不動產時,僅就自己共有部分之土地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16.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法院審核。若有優先購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議事項,請應買人注意。
17.
本標別拍賣之三宗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標別拍賣之三宗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