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634地號土地呈不規則長條形土地,土地北邊有產業道路通過,其餘為雜木林山坡地,634地號土地聯外道路途經公墓,有鄰避設施。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共有人占有使用,僅就債務人土地持分執行。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3.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柒拾萬伍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