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2雲金職風436二

雲林縣古坑鄉崁頭厝段23-61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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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9 ~ 2024/06/2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1.1
保證金:
14.3
總坪數:
443.6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443.6 坪
總現值:
77.7 萬
拍後增值:
6.6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崁頭厝段 23-615地號,面積 11,731 m2,持分 1/8,71.1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3,總底價 110.9萬,保證金 22.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1拍,2024/1/31,總底價 110.9萬,保證金 22.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4/2/27,總底價 88.8萬,保證金 17.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3/20,總底價 71.1萬,保證金 14.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拍賣不動產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據債權人代理人稱23─615地號土地為共有土地,共有人間無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3─615地號土地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內之鐵皮屋(門牌號碼:大湖口60─15號)、工作寮坐落,部分為私設巷道,部分種植柳丁、柳樹,部分架設網室花圃,農作物何人種植未經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如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自行協議補償事宜,法律關係請自理。上開地上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柒拾壹萬壹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5.
第426條之
6.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公司定期通知到本公司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拍賣土地為耕地,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8.
本件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費、土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崁頭厝段 23-615地號
11,731 m2 × (1/8) × 530 元 - 71.1 萬元
= 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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