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2雲金職風435

雲林縣斗南鎮新林子段1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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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1 ~ 2024/05/3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5
保證金:
2.7
總坪數:
13.4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3.4 坪
總現值:
24.8 萬
拍後增值:
11.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斗南鎮 新林子段 17地號,面積 78.8 m2,持分 1/24,1.3 萬
2.
雲林縣 斗南鎮 新林子段 18地號,面積 982.7 m2,持分 1/24,12.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3,總底價 20.9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2拍,2024/1/24,總底價 16.8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3拍,2024/2/21,總底價 13.5萬,保證金 2.7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
2.
18地號土地兩筆相連,17號土地部分為道路,18地號土地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多棟建物坐落,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參萬伍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無他項權利。
5.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得標人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權;但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其餘部分。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斗南鎮 新林子段 17地號
78.8 m2 × (1/24) × 5,600 元 - 1.3 萬元
= 0.5萬元
2.
雲林縣 斗南鎮 新林子段 18地號
982.7 m2 × (1/24) × 5,600 元 - 12.2 萬元
= 1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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