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2中金職土371

臺中市西區麻園頭段14-4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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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1 ~ 2024/05/3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8
保證金:
12.2
總坪數:
1.4
坪單價:
44.3萬/坪
持分地坪:
1.4 坪
總現值:
52.6 萬
拍後增值:
-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薛
法拍專員
經紀業:投資顧問
地 址:西屯路二段29巷10-1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西區 麻園頭段 14-46地號,面積 104 m2,持分 436/10000,60.8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3,總底價 95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69.3萬/坪,流標
2拍,2024/1/24,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5.2萬,坪單價 55.4萬/坪,流標
3拍,2024/2/21,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44.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稱:拍賣之14─46地號土地位於博館路101號建物之土地,土地上1樓為飲料店,債務人稱不清楚有無管委會。本件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他項權利:無他項權利設定。
3.
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第三種住宅區。
4.
因本件土地部分係建築基地,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8之5條第3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基地,依前項規定有分離出賣之情形時,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前項情形,有數人表示優先承買時,應按專有部分比例買受之。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本件於調查、確認承買比例較需費時,請應買人注意。
5.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拾萬捌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西區 麻園頭段 14-46地號
104 m2 × (436/10000) × 116,000 元 - 60.8 萬元
= -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2拍 點交
15.9 坪 / 880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2 坪 / 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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