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己44685

彰化縣芳苑鄉漢崙路173巷18號

應買 點交 得標 236.8萬
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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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12 ~ 2024/06/11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236.8
保證金:
47.4
總坪數:
54.2
坪單價:
4.4萬/坪
持分地坪:
36.6 坪
公告建坪:
54.2 坪
總現值:
38.7 萬
拍後增值:
-14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37.6 坪
增建坪:
16.6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漢寶段 1238地號,面積 120.9 m2,持分 1/1,179.2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芳苑鄉漢崙路173巷18號,建號 200,持分 1/1,44.8 萬
一層:49.25二層:62.73騎樓:12.48合計:124.46 (住家用、加強磚造、2層)
2.
彰化縣芳苑鄉漢崙路173巷18號,建號 236,持分 1/1,12.8 萬
地面層:17.06屋頂突出物:8.74合計:25.8 陽台:6.07平方公尺、雨遮:22.88平方公尺 (住家用、加強磚造、2層)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9,總底價 370萬,保證金 74萬,坪單價 6.8萬/坪,流標
2拍,2024/2/6,總底價 296萬,保證金 59.2萬,坪單價 5.5萬/坪,流標
3拍,2024/3/5,總底價 236.8萬,保證金 47.4萬,坪單價 4.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112年3月6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在場債務人叔叔稱建物由債務人無償提供予其居住使用,債務人未居 住於建物,嗣本院112年9月13日履勘現場會測增建部份(即暫編236建號)時,債務人叔叔稱建物仍由其居住使 用,債務人未居住於建物,地政人員表示建物前方增建遮雨棚,後方增建廚房,及增建二樓陽台。另依鑑價報告所 載建物維護狀況差,有壁癌、水泥剝落等,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現況,拍定後不 點交。
2.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增建部分即暫編236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亦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請求辦理保存登記,並應自行負擔依法拆除之風險。 六、投標人應自行注意拍賣之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漢寶段 1238地號
120.9 m2 × (1/1) × 3,200 元 - 179.2 萬元
= -14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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