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甲35003二

雲林縣臺西鄉明德段151地號

特拍 部分點交 待拍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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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1
保證金:
4.5
總坪數:
213.4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13.4 坪
總現值:
50.8 萬
拍後增值:
28.7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臺西鄉 明德段 151地號,面積 856.8 m2,持分 1/2,13.4 萬
2.
雲林縣 臺西鄉 明德段 152地號,面積 276.9 m2,持分 1/1,8.7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24,總底價 42.8萬,保證金 8.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34.3萬,保證金 6.9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27.5萬,保證金 5.5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0~2024/6/19,總底價 27.5萬,保證金 5.5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相鄰,其中15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 管協議上,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目 視所及為雜林,無從確認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墳墓或其他地上物坐 落,拍定後151地號土地不點交,152地號土地依現況點交,倘有法定不點 交事由則例外不點交。
2.
本標別拍賣之
3.
152地號土地似未直接臨路,出入須經臨地,應買人應 自行查明並注意。
4.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5.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均設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六、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均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 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6.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均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 人、毗鄰耕地現耕所有人,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7.
本標別拍賣之151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 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 買。
8.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僅得就自 己得行使優先承購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以其中一宗不動產之 優先承買權人身分即主張就全部不動產均有優先承買權,又部分不動產經 優先承買後,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9.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 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標別拍賣之不動 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 界之費用。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臺西鄉 明德段 151地號
856.8 m2 × (1/2) × 720 元 - 13.4 萬元
= 17.4萬元
2.
雲林縣 臺西鄉 明德段 152地號
276.9 m2 × (1/1) × 720 元 - 8.7 萬元
= 1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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