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2屏金職未442一

屏東縣屏東市歸義段122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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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4
保證金:
3.3
總坪數:
6.4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6.4 坪
總現值:
21.4 萬
拍後增值:
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歸義段 1227地號,面積 1,614.1 m2,持分 5/384,16.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3,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5萬/坪,流標
2拍,2024/1/24,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4萬/坪,流標
3拍,2024/2/21,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應買,2024/2/26~2024/5/25,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3.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本件拍賣標的上有數棟第三人建物(包括債務人建物)坐落(非本件拍賣範圍),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復有地上權設定,拍定後不塗銷也不點交,地上權人及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地上權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惟地上權人與共有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承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法精神,地上權人有最優先承買權,惟若地上權人未實際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者,不得主張優先承買權。另如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屏東市 歸義段 1227地號
1,614.1 m2 × (5/384) × 10,200 元 - 16.4 萬元
= 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75.9 坪 / 200 萬
2024/5/7
3拍 不點交
9 坪 / 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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