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丁14643一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段916-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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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4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8.7
保證金:
11.8
總坪數:
57.2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57.2 坪
總現值:
60.5 萬
拍後增值:
1.8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褒忠鄉 馬鳴段 916-1地號,面積 756 m2,持分 1/4,58.7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7,總底價 114.4萬,保證金 22.9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91.6萬,保證金 18.4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73.3萬,保證金 14.7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2~2024/6/21,總底價 73.3萬,保證金 14.7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稱916-1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座落,建物所有權及占用權源不明, 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 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有符合民法第426條之
3.
民法第425條之
4.
或土地法第104條規定者,應提出證明文件,始 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其優先承買權並優於共有 人。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6.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 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及法令限制等)及占有使用情 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 續處理)。
7.
拍賣之土地如有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等費用,拍定人 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惟應買人或承受人仍應自行查明,實 際欠繳數額應以主管機關之資料為準。
8.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 開標之順序。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褒忠鄉 馬鳴段 916-1地號
756 m2 × (1/4) × 3,200 元 - 58.7 萬元
= 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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