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當124346

臺南市安定區新庄段649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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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3.6
保證金:
8.8
總坪數:
17.9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17.9 坪
總現值:
90.6 萬
拍後增值:
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交通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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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定區 新庄段 649地號,面積 533 m2,持分 1/9,43.6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7,總底價 85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68萬,保證金 13.6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3拍,2024/3/20,總底價 54.4萬,保證金 10.9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5~2024/6/24,總底價 54.4萬,保證金 10.9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系爭土地為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拍定後 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 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定區 新庄段 649地號
533 m2 × (1/9) × 15,300 元 - 43.6 萬元
= 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73.1 坪 / 50.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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