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2平1340

澎湖縣馬公市光榮段623-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8.2
  • 86 點閱
  • 0 列管
  • 2024/3/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3 週二 下午 02:5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2
保證金:
1.6
總坪數:
0.5
坪單價:
17.6萬/坪
持分地坪:
0.5 坪
總現值:
4.2 萬
拍後增值:
-4 萬
王小明
您還在每天上下架法拍案件嗎?
本區塊法拍專員功能讓你免維護即曝光最新法拍案件
誠摯邀請全台各縣市專業法拍業者加入
免費提供半年試用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澎湖縣 馬公市 光榮段 623-1地號,面積 2.4 m2,持分 1/72,0.3 萬
2.
澎湖縣 馬公市 光榮段 624地號,面積 108.5 m2,持分 1/72,7.9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4/1/16,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34.3萬/坪,流標
2拍,2024/2/6,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27.5萬/坪,流標
3拍,2024/3/5,總底價 10.2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應買,2024/3/6~2024/6/5,總底價 10.2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328.5萬/坪,停拍
停拍,2024/3/22,停拍
法院筆錄 (1)
1.
1.拍賣不動產所有權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2.無抵押權設定情形。 3.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4.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合併拍賣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 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 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土地增值 (2)
1.
澎湖縣 馬公市 光榮段 623-1地號
2.4 m2 × (1/72) × 27,383 元 - 0.3 萬元
= -0.2萬元
2.
澎湖縣 馬公市 光榮段 624地號
108.5 m2 × (1/72) × 27,383 元 - 7.9 萬元
= -3.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4
1拍 不點交
19.1 坪 / 26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澎湖縣馬公市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