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戊40691

彰化縣埤頭鄉興農村十號路433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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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18 ~ 2024/06/17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563.1
保證金:
112.6
總坪數:
62.9
坪單價:
8.9萬/坪
持分地坪:
18.9 坪
公告建坪:
62.9 坪
總現值:
25.6 萬
拍後增值:
-26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41.9 坪
附建坪:
3 坪
增建坪:
18.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埤頭鄉 彰興段 741地號,面積 62.4 m2,持分 1/1,289.9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埤頭鄉興農村十號路433號,建號 196,持分 1/1,202.8 萬
地面層:46.55二樓層:45.99三樓層:45.99合計:138.53 屋頂突出物:9.81平方公尺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3層樓房)
2.
彰化縣埤頭鄉興農村十號路433號,建號 270,持分 1/1,70.4 萬
地面層:9.29二樓層:13.45三樓層:13.45屋頂突出物:17.40合計:53.59 陽台:6.13平方公尺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7,總底價 879.8萬,保證金 176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450.3萬,保證金 90.1萬,坪單價 7.2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563.1萬,保證金 112.6萬,坪單價 8.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第三人陳發楷及債務人向本院陳報,拍賣不動產於查封時由第三人承租,每月租金新台幣8000 元,期限自110年5月31日起至120年6月1日止,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270建號建物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亦 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 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風險。六、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埤頭鄉 彰興段 741地號
62.4 m2 × (1/1) × 4,100 元 - 289.9 萬元
= -26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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