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2雲金職平479

雲林縣四湖鄉四湖段8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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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1
保證金:
9.7
總坪數:
104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04 坪
總現值:
61.9 萬
拍後增值:
13.8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四湖段 84地號,面積 1,615 m2,持分 1/16,14.1 萬
2.
雲林縣 四湖鄉 四湖段 87-3地號,面積 971 m2,持分 1/4,34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0,總底價 93.6萬,保證金 18.8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4/1/31,總底價 74.9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3拍,2024/2/27,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應買,2024/3/8~2024/6/7,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地政人員指界稱,84地號土地上有一樓平房、舊平房、鐵皮貨櫃坐落,其餘部分為道路、空地、雜草雜林,87─3地號土地上有平房坐落,部分為空地,上有雜木及大王椰子樹數棵。基地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一條件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法院或本公司主張優先承買。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四湖鄉 四湖段 84地號
1,615 m2 × (1/16) × 1,800 元 - 14.1 萬元
= 4.1萬元
2.
雲林縣 四湖鄉 四湖段 87-3地號
971 m2 × (1/4) × 1,800 元 - 34 萬元
= 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2
1拍 不點交
35.5 坪 / 10.7 萬
2024/5/22
1拍 不點交
39.6 坪 / 9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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