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2彰金職土180一

彰化縣埔心鄉梧鳳段688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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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3
保證金:
1.1
總坪數:
9.7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9.7 坪
總現值:
12.2 萬
拍後增值:
6.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埔心鄉 梧鳳段 688地號,面積 201.3 m2,持分 18/324,2.1 萬
2.
彰化縣 埔心鄉 梧鳳段 691地號,面積 376.5 m2,持分 18/324,3.2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0,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4/1/31,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4/2/27,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應買,2024/3/8~2024/6/7,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梧鳳段688地號土地上有水泥建物(五賢路176號)、部分為空地;691地號土地上有建物(五賢路192號)及部分空地。債權人代理人稱標的物為共有人使用。
2.
依本案鑑價報告所載,
3.
691地號土地東側臨約4米之五賢路。
4.
以上等情,法院及本公司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件不動產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6.
優先承買權:1‧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2‧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法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六、本件
7.
691地號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埔心鄉 梧鳳段 688地號
201.3 m2 × (18/324) × 3,800 元 - 2.1 萬元
= 2.1萬元
2.
彰化縣 埔心鄉 梧鳳段 691地號
376.5 m2 × (18/324) × 3,800 元 - 3.2 萬元
= 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1拍 不點交
14.9 坪 / 90 萬
2024/5/7
1拍 點交
2.5 坪 / 5 萬
2024/5/9
2拍 點交
570.5 坪 / 8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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