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2屏金職酉466

屏東縣滿州鄉滿林段79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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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4 ~ 2024/06/0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
保證金:
0.4
總坪數:
13.5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3.5 坪
總現值:
1.9 萬
拍後增值:
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河川區 農牧用地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滿州鄉 滿林段 799地號,面積 2,004.9 m2,持分 1/45,1.7 萬
(河川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0,總底價 2.6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1/31,總底價 2.1萬,保證金 0.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2/27,總底價 1.7萬,保證金 0.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拍賣標的799地號其上有種植作物(檸檬),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作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萬柒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河川區、農牧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六、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拍賣土地如有第三人合乎民法第460─1條或土地法第107條所規定之承租人者,該第三人亦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9.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滿州鄉 滿林段 799地號
2,004.9 m2 × (1/45) × 420 元 - 1.7 萬元
= 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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