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服63958

高雄市大樹區田寮段115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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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30 ~ 2024/07/2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0
保證金:
128
總坪數:
2,246.6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246.6 坪
總現值:
1,114 萬
拍後增值:
4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田寮段 1153地號,面積 29,707.1 m2,持分 1/4,640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3,總底價 1,000萬,保證金 200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2拍,2024/3/19,總底價 800萬,保證金 160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4/4/23,總底價 640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民國112年11月10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大部分為雜樹林、部分為墳墓 區、部分為果樹。另依地籍圖所示,其鄰近之1161地號為高雄市大樹區溪埔公 墓。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土地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5.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6.
本件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 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7.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8.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9.
如有多數人表示願買受者,以最先向本院表示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別先 後者,以抽籤定其得買受人。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大樹區 田寮段 1153地號
29,707.1 m2 × (1/4) × 1,500 元 - 640 萬元
= 47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1拍 不點交
140.8 坪 / 1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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