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其上堆置廢棄物、雜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3.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楊地登字第1130002552號函示,依據內政部93年11月2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30015211號函意旨「...
4.
若農舍與農業用地已 分屬不同所有權人者,農舍於拍賣或移轉時,農舍坐落用地之土地所有權 人宜有依相同條件優先購買之權,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及農業發展條例第 18條第4項之立法意旨與政策目的」,新屋區大牛欄段大牛欄小段134建號 (農舍)有優先承買權。六、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 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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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業將查詢所得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 計劃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事而 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