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258地號、60棟次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共有人有按 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 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2.
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為60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部分跨建在同段
3.
1256地號上,其占用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 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 權,請投標人注意。
5.
1258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部分為空地。
7.
60棟次現無人使用。六、60棟次門牌為鹿草鄉碧潭村55號,但門首上另有鹿草鄉碧潭村56號之門牌,請應買人注意。
8.
拍賣之不動產部分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