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子31855三

雲林縣莿桐鄉番子段161-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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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4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3
保證金:
1.9
總坪數:
15.1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5.1 坪
總現值:
24.4 萬
拍後增值:
15.1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莿桐鄉 番子段 161-1地號,面積 1,378 m2,持分 13/360,9.3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24,總底價 18.1萬,保證金 3.7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14.5萬,保證金 2.9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11.6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0~2024/6/19,總底價 11.6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分3 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2.
本標別拍賣之2 宗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 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 買。六、本標別拍賣之2 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僅得就 自己得行使優先承購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以其中一宗不動產 之優先承買權人身分即主張就全部不動產均有優先承買權,又部分不動產 經優先承買後,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3.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 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若有優先購買權 爭議,係屬實體爭議事項,請應買人注意。
4.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 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標別拍賣之不動 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 界之費用。
5.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 有使用部分,又前開不動產土地上有第三人所有之建物占用,因建物與土 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 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不點交。
6.
本件分3 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7.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共有 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莿桐鄉 番子段 161-1地號
1,378 m2 × (13/360) × 4,900 元 - 9.3 萬元
= 1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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