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2屏金職辰458

屏東縣牡丹鄉發拉佳段12-1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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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6.4
保證金:
11.3
總坪數:
3,025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3,025 坪
總現值:
78 萬
拍後增值:
2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發拉佳段 12-15地號,面積 15,268.6 m2,持分 1000000/1526857,56.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7,總底價 110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88萬,保證金 17.6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70.4萬,保證金 14.1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應買,2024/3/18~2024/6/17,總底價 70.4萬,保證金 14.1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現為雜草林木叢生。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六、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5.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發拉佳段 12-15地號
15,268.6 m2 × (1000000/1526857) × 78 元 - 56.4 萬元
= 2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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