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伍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均為農業區。六、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982地號部分為巷道,部分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地上物坐落,984地號部分為雜木林,部分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985地號部分為巷道,部分為雜木林,部分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建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5.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就其共有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本件係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標別之全部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