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2橋金職申555

高雄市路竹區華山段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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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18 ~ 2024/06/1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19.2
總坪數:
84.8
坪單價:
1.1萬/坪
持分地坪:
84.8 坪
總現值:
50.5 萬
拍後增值:
-45.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高雄市 路竹區 華山段 5地號,面積 2,421.3 m2,持分 863/30000,25.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高雄市 路竹區 華山段 7地號,面積 485 m2,持分 863/30000,6.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高雄市 路竹區 華山段 8地號,面積 4,043.9 m2,持分 863/30000,38.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4.
高雄市 路竹區 華山段 12地號,面積 2,798.1 m2,持分 863/30000,25.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17,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5)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2年9月28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
2.
12地號土地相連,
3.
8地號其上有雜樹林及工寮,7地號土地上係雜樹林,12地號土地上有菜園、果園及雜樹林。債權人之代理人稱
4.
12地號土地上之工寮、菜園、果園均為共有人所有。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玖拾陸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9.
本件拍賣
10.
8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及12地號土地上有農作物,建物及農作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
11.
8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本件12地號土地上之農作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12.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及農作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1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5.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4)
1.
高雄市 路竹區 華山段 5地號
2,421.3 m2 × (863/30000) × 1,800 元 - 25.6 萬元
= -13.1萬元
2.
高雄市 路竹區 華山段 7地號
485 m2 × (863/30000) × 1,800 元 - 6.4 萬元
= -3.9萬元
3.
高雄市 路竹區 華山段 8地號
4,043.9 m2 × (863/30000) × 1,800 元 - 38.4 萬元
= -17.5萬元
4.
高雄市 路竹區 華山段 12地號
2,798.1 m2 × (863/30000) × 1,800 元 - 25.6 萬元
= -1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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