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2三45309三

台中市東勢區東蘭路永盛巷37號

3拍 不點交 停拍 內容變更
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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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9 週五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75.2
保證金:
22.6
總坪數:
20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24.4 坪
公告建坪:
20 坪
總現值:
8.1 萬
拍後增值:
-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增建坪:
20 坪
其他內容:
1層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東勢區 石壁坑段 57-55地號,面積 161 m2,持分 1/2,64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台中市東勢區東蘭路永盛巷37號,建號 132,持分 1/2,11.2 萬
一層:132.45合計:132.45 (一層樓房)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總底價 117.3萬,保證金 35.2萬,坪單價 5.9萬/坪,流標
2拍,2024/3/15,總底價 94萬,保證金 28.2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停拍,2024/4/19,停拍
法院筆錄 (8)
1.
如備註欄所示。
2.
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執行費、土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拍 定。
3.
如備註欄所示。
4.
他項權利:57-55地號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5.
拍賣之不動產均係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 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 不得行使優先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7.
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執行費、土地增值稅時,他標即 予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六、拍賣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風 險。
8.
據查封測量時,債務人之母親在場陳稱,拍賣之建物有漏水之情事,惟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 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等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 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東勢區 石壁坑段 57-55地號
161 m2 × (1/2) × 1,000 元 - 64 萬元
= -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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