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2中金職雨393一

臺中市烏日區頭前厝南段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6.8
  • 130 點閱
  • 0 列管
  • 2024/3/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2 ~ 2024/06/2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6.8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28.9
坪單價:
2.7萬/坪
持分地坪:
28.9 坪
總現值:
112.9 萬
拍後增值:
3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薛
法拍專員
經紀業:投資顧問
地 址:西屯路二段29巷10-1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烏日區 頭前厝南段 8地號,面積 191.4 m2,持分 1/2,76.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4,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3.3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76.8萬,保證金 15.4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附表各標別分別標價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撒銷其拍定。
2.
本件拍賣土地,據地政人員表示供道路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又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不動產使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另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4.
本件拍賣土地無他項權利設定。
5.
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為農業區。六、本件拍賣土地依其不動產登記簿謄本土地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有「放領耕地」之註記,應買人請自行查明土地使用上之限制,拍定後不得主張瑕疵。
6.
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2年9月1日中市都建字第1120193337號函,系爭土地為臺中市
7.
242號建築執照內不計入法定空地之私設通路,惟實際範圍應以地政單位實際測量為準。
8.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9.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柒拾陸萬捌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烏日區 頭前厝南段 8地號
191.4 m2 × (1/2) × 11,800 元 - 76.8 萬元
= 36.1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中市烏日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