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2桃金職七205

桃園市蘆竹區福祿一街216之2號11樓

應買 部分點交 待拍
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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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4/3/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 ~ 2024/07/01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851.2
保證金:
170.3
總坪數:
25.3
坪單價:
33.6萬/坪
持分地坪:
7.8 坪
公告建坪:
25.3 坪
總現值:
190 萬
拍後增值:
-3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22.3 坪
附建坪:
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11層
施詔峰
施詔峰
法拍專員
經紀業:復基有限公司
地 址: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2巷47-1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蘆竹區 五福段 55地號,面積 3,086.8 m2,持分 84/10000,512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蘆竹區福祿一街216之2號11樓,建號 3730,持分 1/1,339.2 萬
11層:73.77 合計:73.77 陽台8.95、雨遮1.02 (11層樓房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4,總底價 1,330萬,保證金 266萬,坪單價 52.5萬/坪,流標
2拍,2024/3/6,總底價 1,064萬,保證金 212.8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3拍,2024/3/27,總底價 851.2萬,保證金 170.3萬,坪單價 33.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件標的於105年12月16日查封,債務人之夫在場稱建物無人居住、未出租他人,有汽車車位B2─
2.
機車車位B1─136。依債權人陳報,汽車車位出租中,客廳窗戶打開會聽到高鐵列車經過的聲音,廁所部分有些微漏水但已處理完成。惟前揭機車車位B1─136部分未於建物登記謄本中載明,且法院於112年9月5日履勘時,債務人之夫未稱有機車位,實際上機車車位使用之有無,其數量、編號、現實占用情形,暨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等,應買人應查明自理,不得以此爭執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3.
法院於112年9月5日履勘時,債務人之夫在場稱:標的建物及所附車位B2─36出租,租金每月新臺幣16,000元,租約自109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另經肉眼檢視,屋內天花板壁紙有浮起現象,且全屋皆有;另B2─36車位地面略有損,現正常使用中。
4.
本件標的建物於法院105年12月16日查封時並未出租,拍定後建物部分點交。
5.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佰伍拾壹萬貳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7.
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8.
本件標的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9.
本件標的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於105年12月26日查訪,標的之保全稱105年1月19日有承租人於屋內燒碳自殺身亡之非自然死亡情形;另經本件復函詢,該局於112年9月14日函覆:經查該分局刑案現場勘查資料,無相關資料,惟有關不動產有無自殺或他殺事情,警察機關無建立相關資料庫可供正確查詢。請投標人注意。
10.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蘆竹區 五福段 55地號
3,086.8 m2 × (84/10000) × 73,266 元 - 512 萬元
= -3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
3拍 不點交
226.8 坪 / 16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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