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2勤28834甲

新北市瑞芳區新猴硐段78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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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5 ~ 2024/07/1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9.9
保證金:
34
總坪數:
849.6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849.6 坪
總現值:
227.5 萬
拍後增值:
5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瑞芳區 新猴硐段 783地號,面積 10,761.1 m2,持分 1/7,90.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新北市 瑞芳區 新猴硐段 791地號,面積 8,899.5 m2,持分 1/7,79.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6,總底價 235萬,保證金 47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4/3/12,總底價 199.8萬,保證金 40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4/9,總底價 169.9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於現場履勘時,經地政人員現場指界陳稱:
2.
791地號,分別位於電 桿(雙瑞桿線138 C0450 AA83,新北市政府路燈編號
3.
西北方約308公 尺、西北西方約133公尺處,土地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
4.
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 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 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 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 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5.
本件分甲、乙、丙、丁、戊標依次順序拍賣,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 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債 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6.
上開不動產2宗徵求應買。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1,699,000元。
8.
無抵押權之設定。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瑞芳區 新猴硐段 783地號
10,761.1 m2 × (1/7) × 810 元 - 90.4 萬元
= 34.1萬元
2.
新北市 瑞芳區 新猴硐段 791地號
8,899.5 m2 × (1/7) × 810 元 - 79.5 萬元
= 2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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