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2日102140

新北市鶯歌區國姓段566地號

3拍 不點交 得標 275萬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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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5
保證金:
55
總坪數:
28.9
坪單價:
9.5萬/坪
持分地坪:
28.9 坪
總現值:
452.3 萬
拍後增值:
17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陳先生
陳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4法拍網/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北市 鶯歌區 國姓段 566地號,面積 139.1 m2,持分 1/3,138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2.
新北市 鶯歌區 國姓段 567地號,面積 137.9 m2,持分 1/3,126 萬
(部分第一種住宅區部分行水區 )
3.
新北市 鶯歌區 國姓段 567-1地號,面積 10.1 m2,持分 1/3,11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2/20,總底價 425.6萬,保證金 86萬,坪單價 14.7萬/坪,流標
2拍,2024/3/12,總底價 342萬,保證金 69萬,坪單價 1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56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567-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溝 渠用地」,且566地號土地為83使字第273號使用執照(81鶯建字第1590號 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
2.
567-1地號土地為66使字第262 號使用執照(65建字第897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法定空地)。法定空 地可能無法使用,或受有嚴格使用限制。詳細土地使用分區及限制、是否 符合自身使用需求等事項,投標前請自行或透過專業代理人,再向有關機 關聲請調閱相關資料及查明確認。
3.
依現場指界之地政人員及鑑價機關表示,
4.
567-1地號土地現況為 道路用地。本件為拍賣債務人土地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部 分,拍定後不點交。
5.
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可能需相當時日(數月至數年不等)。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於該爭議確定時,始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
6.
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部分土地(即無優先 承買權部分之土地),仍需依法繳交尾款。
7.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本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 示之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 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 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8.
為維護交易秩序,保障當事人合理權益:
9.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 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 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 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案投標,請 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10.
因虛偽、未據實、及時陳述及 提供資料、隱匿資料、偽造文書、詐欺等故意或過失行為(均包括口頭說 明及書面文件),致新北地院及所屬承辦人員,受有損害賠償之請求,債 權人、債務人應對新北地院及其所屬承辦人員所受之損害,負擔賠償責 任。
11.
拍定人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若有無法辦理拍賣標的所有 權移轉登記之情形,得由本院撤銷拍定,無息退還拍定人繳交款項,應買 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投 標,請另行透過其他方式或管道購買不動產。
土地增值 (3)
1.
新北市 鶯歌區 國姓段 566地號
139.1 m2 × (1/3) × 47,900 元 - 138 萬元
= 84.1萬元
2.
新北市 鶯歌區 國姓段 567地號
137.9 m2 × (1/3) × 47,900 元 - 126 萬元
= 94.2萬元
3.
新北市 鶯歌區 國姓段 567-1地號
10.1 m2 × (1/3) × 29,988 元 - 11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5
1拍 部分點交
25.2 坪 / 910 萬
2024/5/20
1拍 點交
30.1 坪 / 1,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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