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癸40463一

彰化縣彰化市石牌段67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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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2/7 ~ 2024/05/0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0
保證金:
100
總坪數:
1,243.2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243.2 坪
總現值:
406.3 萬
拍後增值:
-9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彰化市 石牌段 673地號,面積 78 m2,持分 3/10,20 萬
2.
彰化縣 彰化市 石牌段 674地號,面積 13,621.6 m2,持分 3/10,480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1/31,總底價 500萬,保證金 100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彰化縣彰化市石牌段673地號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石牌段674地號使 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2.
674地號現況為平房座落,部分種植果樹、小部分雜木、空地、通道及水溝等。673 地號現況無臨路,需藉由674地號通行。
3.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00,000元,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聲請狀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以抽籤決定其得買受人。
4.
土地上有建物未一併估價應買,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係拍賣標債務人應有部分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5.
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應買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且應就本標別全部拍賣土地聲明優先承買。 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6.
本件標別1拍賣底價由債權人依強制執行法第80-1條,指定拍賣底價,如未經拍定即依法 公告應買三個月(無第二拍)。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彰化市 石牌段 673地號
78 m2 × (3/10) × 2,500 元 - 20 萬元
= -14.1萬元
2.
彰化縣 彰化市 石牌段 674地號
13,621.6 m2 × (3/10) × 980 元 - 480 萬元
= -7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9
3拍 不點交
33.4 坪 / 34.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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