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彰化縣彰化市石牌段673地號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石牌段674地號使 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2.
674地號現況為平房座落,部分種植果樹、小部分雜木、空地、通道及水溝等。673 地號現況無臨路,需藉由674地號通行。
3.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00,000元,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聲請狀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以抽籤決定其得買受人。
4.
土地上有建物未一併估價應買,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係拍賣標債務人應有部分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5.
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應買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且應就本標別全部拍賣土地聲明優先承買。 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6.
本件標別1拍賣底價由債權人依強制執行法第80-1條,指定拍賣底價,如未經拍定即依法 公告應買三個月(無第二拍)。